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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一九八四年五月十六日经枣庄市编制委员会以枣编字[1984]34号文批准成立。 行政隶属于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完全独立于开发、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本所的主要任务是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三方评价性检验、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和各单位委托检验,同时也承担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和验证工作。
本所是市级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下设业务室、办公室2个职能室和建材室、煤质室、机电室、分析室、轻纺室5个专业检验室。经批准,
“山东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枣庄市纤维检验站”设在本所,所负责人同时兼任“两站”相应的负责人。另外,我所还加挂了“山东省食品通用实验室(枣庄)”、“枣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块牌子。
全所现有在编人员39人(在职人员31 人),均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14人,中级以上职称占全所人员71%。
全所现有房屋2600m2,实验用面积1900m2,其中恒温室面积800m2截止2004年12月底,全所拥有固定资产550万元,仪器设备360余台(套),设备原值350万元。
经过20年建设,本所现已形成机电、化工、食品、建材、煤质、纺织、轻工、金银饰品等共20大类,460种产品,74种产品的参数及801种试验方法的综合检测能力,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CMA、CAL标志,检验报告具备法律效力,是枣庄市具有较雄厚实力的多专业的综合性监督检验机构。枣庄市质检所将本着科学、公正、准确、快速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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